关于做好钦州学院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、寒假及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8-01-09 10:39:01 来源:文秘科 阅读数:

 

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
   2017年秋季学期即将结束,现将期末和寒假主要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关于寒假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

(一)学生放假和开学时间

根据教学计划安排,学生寒假从2018年1月15日(星期一)开始,1月13日考试结束后可以离校。2018年3月2日(星期五)结束,2018年3月3日- 4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回校缴费注册,2018年3月5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
(二)教职工放假、值班和上班时间

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至2018年1月18日(星期),1月1314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正常上班。2018年1月19日-3月2日为寒假轮休时间为做好筹建北部湾大学相关工作,寒假轮休期间,在专家进校考察工作结束之前,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不离开广西,确保精益求精地做好迎评相关准备工作专家到校考察期间,全体教职工(含有工作任务的学生)必须在校正常上班坚守岗位,考察具体时间待明确后再另行通知。

全体中层干部于2018年3月1日(星期四)开始上班。全体教职工2018年3月3日(星期六)开始上班,3月3、4日(星期六、星期)正常上班;3月3日全体学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检查开学准备工作。

各单位、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,请及时做好轮休、值班计划,于1月13日前统一上报校办行政科(2808600)汇总各单位、各部门请于2018年3月5日将本单位、本部门教职工开学回校上班到岗情况报人事处饶远老师,电话2808891。寒假期间,中层领导干部如需离钦外出考察、学习及办理个人事务等,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。

二、本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重点工作

(一)全力以赴做好筹建北部湾大学相关工作

1.各单位都要严格按照学校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,明确本单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,细化本单位迎检工作方案并组织精干人员实施确保零差错、零失误做好迎检工作。

2.全国高评委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后,要及时进行总结并按专家意见建议完善相关工作,有关档案材料及时归档保存。

(二)做好期末考试、函授、学生返家、招标、科研等相关工作

1.学生期末考试须于1月12日结束。各班的期末考查、考试必须按教务处的安排及要求进行。各任课教师要切实做好学生复习指导工作,做好命题、监考、评卷、成绩评定上交等各项工作。教务处必须组织人员加强考场巡查,各教学单位领导要切实配合教务处认真抓好考风、考纪,预防作弊等违规现象,及时、妥善处理各种考试违规问题。各位教师要求认真做好教学总结、计划和评卷工作,并于2018年1月19日前完成阅卷、成绩评定、录入工作,并按要求上交成绩。

2.各教学单位要做好下学期教师的任课安排并及时送交教务处

3.继续教育学院、各有关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要切实做好寒假函授学员来校(或各教学点)面授的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寒假面授工作顺利开展。

4.学生工作处、团委和各二级学院(部)要指导、帮助学生办理返家购票事宜,妥善解决学生购买回家车票的问题

5.财务处要按要求做好期末和寒假财务工作。

6.科技处、教务处、国资处、审计处、财务处等部门要按计划做好项目的推进和设备招标采购工作,在寒假前审核好下学年的教学科研设备耗材购置计划,各单位要配合国资处做各类教学设施及设备采购招标的有关工作。国资处、科技处、教务处、后勤基建处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意大利贷款项目设备到校时间(130日前)做好人员安排,确保完成意大利贷款项目设备的接收,验收和安装调试等工作。

7.科技处和各二级学院(部)在期末、寒假期间要切实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工作。

8.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学院(部)要做好联合培养研究生寒假期间留校进行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。

  (三)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

1.加强师生安全教育。放假前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教育,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,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。要注意做好本单位、本部门的重要设备、药品、器材等物品的管理及防盗、防火措施的落实。提醒教师注意出行安全,离校时注意将办公室、教师公寓等关闭照明电路开关、拔掉电器插头,关门、关窗、关水、关液化气,确保人身财产安全。

2.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。放假前,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学校校舍、围墙、教学设备、体育设施、供电设施、实验室、学生宿舍、食堂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,不留死角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。
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对本单位、部门的办公场所、实验室、库房、机房、教学仪器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。

要重点加强对闲置教室、实验室、仓库、机房、办公室等场所的安全管理。要做到人走断水、断电、锁好门窗,并安排专人保管钥匙,定期对本单位(部门)办公场所,实验室等地开展安全自查,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。

3.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寒假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原则上不组织师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,若需组织集体活动,要按规定向学校报批备案。未经批准,任何单位、部门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。

寒假期间,学生应回家与家人团圆过年。根据学校安排,鉴于滨海校区仍在施工,考虑学生的安全、交通及生活等问题,不允许学生留校。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留校的单位和相关部门,要遵循“谁留人、谁教育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须有完整的留校审批手续,须安排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,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留校审批后由后勤统一安排集中住宿,确保安全

4.加强校园安保工作。寒假期间,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巡逻,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和外来人员出入校门登记检查制度;协调建设单位加大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守法、安全教育及管理,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财产、资料、设施以及有毒、易制毒化学(药)品、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;要认真做好假期防火、防盗、防汛等安全保卫工作,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和巡逻,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加强领导,统一思想,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。各单位、各部门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。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。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有效运转。各单位、各部门领导要履行带班职责,经常检查值班人员的工作。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。轮休期间教职工外出探亲访友或旅游须向本单位、本部门报告。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值班制度执行情况,并将其列为单位、部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。

2.强化督查落实,严格责任追究。各单位将寒假值班计划、寒假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于1月13日前统一上报校办行政科(2808600)汇总,由学校督查办公室(2808116)对寒假值班情况进行督查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明确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,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,立即向本单位、本部门领导和学校值班领导报告,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、漏报;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,除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外,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
3.强化主体责任,营造清正廉洁节日风气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切实负担起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严格监督管理,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,推动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形成。

   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:2808077、2808600

保卫处24小时安稳值班电话:18177779110、2808110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假期值班时间(星期六、星期日除外)

上午8:00~11:40,下午14:30~17:3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钦州学院院长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1月8

Copyright@ 北部湾大学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版权所有地址: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滨海大道12号 技术支持: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。